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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条件

 

如需申请B-1/B-2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商务/旅游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1.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2.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3.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4.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除上述材料以外,您还应出示面谈预约信,证明您已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如有可能,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请勿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使/领事馆递交任何支持性文件。

1. 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2. 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3.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4. 犯罪/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概述

 

如果申请人希望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短期工作,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应根据工作类型申请相应签证。大部分短期工作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批件(petition),并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签证说明和申请条件

 

H-1B(专业人士)

如果申请人希望去美国从事预先安排的专业技术工作,则应申请H-1B签证。此类签证要求申请人在准备就职的专业领域拥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USCIS将审查申请人的就职背景和个人条件,以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技能要求。申请人的雇主应向美国劳工部提交劳工情况申请表,包括雇佣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

H-2A(季节性农业工作者)

在缺乏美国本地工人时,美国雇主可通过H-2A签证招募外国公民赴美从事短期农业工作。如需在美国短期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农业工作,则可申请H-2A非移民签证。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美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共同雇主)必须以申请人的名义提交I-129表,申请批件。

H-2B(技术性和非技术性工作者)

如需赴美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但美国缺乏相应本地工作者时,应申请H-2B签证。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的核证,以确认没有合适的美籍公民能够胜任申请人就职的岗位。

H-3(受训人员)

如需赴美接受为期一到两年的培训(除研究生教育或培训以外的任何领域),应申请H-3签证。这种培训可以受薪并且允许申请人参加实践工作,但不得从事生产性工作,而且前提是申请人在本国无法获得同类培训。

H-4(家属)

如果您是持有H类签证的主申请人,则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岁以下)将获发H-4签证以便陪同赴美,但是,家属不得在美国工作。

L-1(公司内部调职者)

如果您是跨国公司的雇员,被临时派往美国的上级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单位工作,则需申请L-1签证。此处所述跨国公司不限于美国/外国企业。要获得L-1签证,申请人必须属于管理层/高管层或拥有专业知识,并且被公司派往美国担任此类职位,但赴美前后的职位头衔不必完全相同。此外,在申请赴美工作的前三年中,申请人须在该跨国公司的美国境外机构连续工作满一年。只有在申请人准备就职的美国公司或附属机构获得USCIS的申请批件(无论以集体调职形式(blanket)还是个人调职形式)后,才能申请L-1签证。

L-2(家属)

如果您是持有有效的L类签证的主申请人,则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岁以下)将获发L-2签证。根据最近出台的法律规定,您的配偶也有机会申请就职许可。您的配偶必须持自己的L-2签证进入美国,然后提交一份完整作答的I-756表(可向USCIS获取)并缴纳相关申请费用。但相关法律依然禁止您的子女在美国求职。

O

O类签证主要面向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界或电影电视制作行业的杰出人士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员。

P(艺术家、演艺人员)

P类签证主要面向准备赴美表演的体育界/演艺界人士、艺术家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员。

Q

如果您计划赴美参加以提供实践培训、就职机会以及分享本国历史、文化、传统为宗旨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则应申请Q类签证。要申请此类签证,项目主办方必须以申请人的名义向USCIS提交申请批件并获得批准。

申请时间

使/领事馆处理H类、L类、O类、P类或Q类签证申请的时间不会早于申请人I-797表上标注的入职时间前90天。不过,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条文,签证持有人凭签证申请进入美国的时间不得早于I-797表上标注的入职时间前10天,请务必注意这一事项,以便安排旅行计划。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H类、L类、O类、P类或Q类签证,应缴纳19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1.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2.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3. (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4.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5. 如果您是以跨国公司集体调职形式申请L-1签证(blanket petition),还需缴纳打假侦查费

6. 有关批件编号,请在I-129申请批件上查找。

概述

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求学。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学校或项目录取,然后才能申请学生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就会为每位申请人提供申请学生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

签证说明和申请条件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您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此外,如果每周学习课程超过18小时,也应申请F-1签证。

M-1签证

如果您希望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应申请M-1签证。

 

如需申请F类或M类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1.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2.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一      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3.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4.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表。

5.SEVIS(I-901)缴费收据(证明申请人已缴纳SEVIS费用)。

6.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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